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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染病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

发布时间: 2024-06-07

医院废水指医院门诊、病房、手术室、各类检验室、病理解剖室、放射室、洗衣房、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、生活及粪便污水。当办公、食堂、宿舍等排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亦视为医院污水。


1、 特殊性质污水应经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。


2、 传染病区污水应在预消毒后采用二级处理+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+深度处理+消毒工艺。


3、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,若处理出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海域时,应采用二级处理+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+深度处理+消毒工艺。若处理出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,可采用一级强化+消毒工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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