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型城乡生活污 水处理设备装置










小型城乡生活污 水处理设备装置
好氧池DO
指水体中游离氧的含量。脱氮工艺中有缺氧区、好氧区2种溶解氧界定形式。
好氧区,溶解氧含量2~4mg/L即可满足兼性或好氧微生物活动的要求,一般冬季污水充氧能力大于夏季,暴雨期溶解氧液高一些。溶解氧超出4mg/L意义不大,反倒可能造成污泥老化和污泥自身氧化解絮,使出水浑浊。过低的溶解氧造成污泥厌氧死亡。
缺氧区,溶解氧含量0~0.5mg/L,满足反硝化细菌反应要求。
工艺员对于溶解氧的监测要做到多点测、同一点分时段测,了解污水中DO的变化情况。
对溶解氧的调控主要通过调整曝气设备运行参数来完成的,对于鼓风机,可以调节送风量,转碟和转刷可以调节转速以及淹没深度。
对于一个推流阶段,溶解氧的分布方式是低—中—高。水量变大、进水有机污染物浓度增高、污泥浓度增加时,都要相应提高曝气量,以维持足够的DO。
缺氧池OPR
ORP 值与硝酸氮浓度具有很好的线性正相关性。反硝化的活性随氧化还原电位的增高而降低。当缺氧段末端测得ORP 值低时可认为硝酸氮得到有效去除,可充分利用进水中的有机碳进行反硝化。
各种微生物所要求的氧化还原电位不同。一般好氧微生物在+100mV以上均可生长,适为+300mV~+400mV;兼性厌氧微生物在+100mV以上时进行好氧呼吸,为+100mV以下时进行无氧呼吸;专性厌氧细菌要求为-200mV ~-250mV ,其中专性厌氧的产甲烷菌要求为-300~-400mV ,适为-330mV 。
污水池清理步骤及注意事项
1)污水池进行清理前应关闭污水进口阀门,并将池中污水尽量排净,保持自然通风24小时以上。能够采用机械清污的尽量不采取人工清污。
2)下池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、神志清醒。未满十八周岁人员和有呼吸道、心血管、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的人员,以及女性不得从事本工种。
3)污水池清理作业必须填写《污水池清理作业单》。由安全责任人指定现场安全人员。作业单必须由现场安全员对清污作业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交底,交底双方应在《污水池清理作业单》上签字。
4)下池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员在场全程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,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。
5)下池人员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(手套、安全帽、安全带、安全绳、背好氧气罐和有毒气体报警器),由现场安全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措施检查。
6)下池前必须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,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.5%~23%,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.5%,应有报警信号。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.1和GBZ 2.2规定。确定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的,由安全员现场负责监督,同时报请安全责任人签字后,方可下池作业。
7)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检测,确定危险气体超标报警时,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15分钟后再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,经检测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则按第6条执行。
8)在采用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后,经多功能检测仪监测还超标报警,立即通知安全主管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检查,由分管生产的厂长签字同意后,佩戴好手套、安全帽、安全带、安全绳、隔离呼吸面具,方可下池作业,并做好下池作业记录,下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。
9)下池后,工具、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,严禁抛扔。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、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。池上人员为下池人员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。
10)施工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,悬挂施工作业标志,防止闲杂人等入内,池边设置安全梯。
11)下池作业严禁烟火,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池作业,如需动火作业且具备动火条件时,必须使用通风设备,同时配备消防器材,并到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,方可下池作业。
12)存在可燃气体的清污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。
13)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清理作业条件的,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,签订发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。
14)清污作业如需时间较长,应轮流下池,如池下作业人员有头晕、腿软、憋气、恶心等不适感,必须立即离池休息。
15)清污操作时,现场安全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精力集中,不得从事其他作业,保持与井下作业人员联系,注意观察、辨别井下作业人员的状态,及时发现问题,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16)发生作业险情,应立即抢救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救护,同时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。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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